正文 ST泉为申请人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xingu114 V管理员 /今天/1阅读/0评论 0305 ST泉为公告,申请人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有重整价值为由,向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并申请启动预重整程序。近日,公司于全国企业破产重整信息网查询得知,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就公司债权人青岛泰上青阳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对公司提出的重整及预重整申请事项设立案件号(2026)粤19破申3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