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制度越来越健全,市场越来越好,但以后我们散户也会越来越难操作。中国股市就是一个赚钱效应引导的市场,看看现在的权证市场多火啊,相信股指期货具有更大的吸引力。虽然还不知道具体推出的时间,但现在也要早做准备了,先在权证上练练兵吧 。”对于渐行渐进的股指期货,老散户陈先生感慨地说。
前日,在“第三届上海衍生品市场论坛”上,四任证监会主席以及分管期货业务的副主席、期货部主管领导等悉数到场。现任中国证监会主席尚福林在会上表示,中国证监会正在抓紧为钢铁、石油、稻谷等大宗商品期货的推出做积极准备,同时加快金融期货开发准备工作,将适时推出股指期货交易。
记者采访的分析师普遍认为,作为首个金融期货期货品种,股指期货的推出已无悬念,估计标的指数在沪深300和中证100指数中选择。对于推出的具体时间,他们估计不会太久,8月到今年年底都有可能。
权重股价值凸显
“股指期货推出无疑是A股市场制度建设的一大突破,有利市场健康发展。”上海证券研发中心投资咨询部经理郭燕玲认为,股指期货推出将是我国形成多层次资本市场的一大进步。对于市场的影响,从短期看,指数期货在上市初期可能会吸引部分现货市场资金,尤其是为规避系统风险的机构资金和部分投机资金。但从整体与长期角度看,指数期货的推出只会促进股市交易的活跃与价格合理波动,从而使股市更加健康发展。
“对于板块、个股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大盘权重股上面。”郭燕玲认为,由于作为股指期货标的指数的一般是蓝筹股指数,而对这些指数的样本股,除了给它们一个基本面定价外,还提供了更多的交易性机会。如香港市场在期指结算日的时候,权重股的表现就经常是脱离基本面变化。
资料显示,海外证券市场中,蓝筹股指数一般都是市场基准指数,而且这些蓝筹股指数的市场走势一般要好于市场整体走势。因此,也有分析师认为,由于大盘权重股将具有更多价值,因此在股指期货上市前后将有走高机会,从而也能带动市场走强。
散户操作越来越难
“以后散户会越来越难做了,因为技术素质和资金量的原因,他们将很难利用股票和股指期货两个市场的操作,享受回避系统性风险的好处。因此即使他们参与股指期货,一般是纯粹投机。”陈先生认为,股指期货的推出将加剧市场机构博弈的特征,而多数散户投资者将会选择委托“专家理财”的方式。
也有分析师认为,在股指期货推出后,QFII、社保基金和保险资金等大机构投资者都将会加大介入股市的比例和力度,市场参与者的成分比例会进一步分化。随着6月以后限售流通股的逐步解冻,现有的非流通股股东也将成为市场的超级主力。难怪有市场人士戏言,在这些超级大主力面前,现在的基金或许将成为最大的散户,而现在的散户大多数将加入到这个大散户团。
在权证市场练兵
“我会到股指期货市场里面去博一把,虽然资金所限做不到套利,但凭多年的经验应该还是能对付一下吧。”陈先生的投机心态比较重。
“不是每一个现在做股票的投资者都适合做股指期货。”郭燕玲提醒投资者,有不少目前的股票投资者不适合到投机性十分浓厚的期货市场投资。如资金、心理承受能力比较差的、年龄比较大的、平时做不到理性操作的投资者等。同时,她也建议投资者要尽量多了解股指期货的交易规则和原理,并且加强投资的计划性和纪律性。
“其实,有想法做指数期货的投资者可在权证市场上多练习一下。就T+0、波动幅度比较大、心理压力大等特点,这两个市场差不多。”陈先生对将到来的挑战充满信心,并已在积极准备。
股票指数期货交易常识
指数合约的标的物的选择主要是针对不同的市场情况和套期保值避险的需求而编制的。虽然各种指数编制的方法不同,但均要能反映当地政治经济的发展变化。
虽然各种标的指数的成分股数目不同,但这些成分股都具有较大的流通市值和成交金额,指数成分股的流通市值之和占市场流通总市值的比重均达到50%以上。
交易单位:合约单位是以股价指数的点数与某一乘数的乘积来表示的,乘数赋予每一指数点一个固定价值的金额。这个固定乘数反映了股价指数期货合约的标准化特征,而且乘数基本上为5的倍数,如10、50、100、250等在推出股指期货的初期,一般会采用比较大的合约交易单位,以提高进入市场的门槛,防止过度投机,当股指期货运行的较为成熟时,再推出小型化的合约,以满足更多投资者的投资需求。乘数的确定原则,主要是使标准化合约的价值,能适合市场发展的需要。
最小变动单位:最小变动单位(即一个刻度),通常也是用点数来表示,用最小变动单位与合约乘数相乘即可得到最小变动单位单位的货币形式。最小变动单位对市场交易的活跃程度有重要的影响,如果变动单位太大,将可能打击投资者的参与热情。最小变动单位的确定原则,主要是在保证市场交易活跃度的同时,减少交易的成本。
保证金水平:保证金是清算机构为了防止指数期货交易者违约而要求交易者在购买合约时必须交纳的一部分资金,根据性质不同,可分为初始保证金和追加保证金。初始保证金是交易者在首次建立头寸时所需交纳的保证金。追加保证金是由于交易者持有的头寸价格变化而需交纳的保证金。保证金水平的高低,将决定股指期货的杠杆效应,保证金水平过高,将抑制市场的交易量,而保证金的水平过低,将可能引致过度的投机,增加市场的风险。
合约月份和最后交易日:合约月份是由交易所规定的指数期货合约到期交割的月份,国际上通行的股指期货合约月份为3月、6月、9月、12月。近期合约月份是市场交易量、持仓较为集中的品种。各种股指期货最后交易日略有不同,但基本上都在合约月份的最后几个交易日内。
最终结算价格:指数期货合约最后以现金方式交割。现金结算方式使得指数期货合约中的最终股指点数与实际股指点数必然一致,在到期日前必然逐步趋合,现金结算的最后结算价格就是根据当时的现货价格确定的。各交易所结算价格的具体方式并不相同,可以是最后交易日的现货收盘价格、最后交易日次日开盘价格、也可以最后结算日某一时段交易价格的平均值。其具体方式在合约中有明确的规定。
每日价格波动限制:1987年十月股市风暴后,绝大多数交易所对上市的股指期货合约规定了每日价格波动限制。但各交易所的规定并不相同,这种不同既表现在限制的幅度上,也表现在限制的方式上。芝加哥期货交易所的限制:+80点,-50点日本大阪交易所对日经225指数期货的限制为:正负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