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指期货与股票相比,有几个非常鲜明的特点,这对股票投资者来说尤为重要:
(1)、期货合约有到期日,不能无限期持有。
股票买入后可以一直持有,正常情况下股票数量不会减少。但股指期货都有固定的到期日,到期就要摘牌。因此交易股指期货不能象买卖股票一样,交易后就不管了,必须注意合约到期日,以决定是提前了结头寸,还是等待合约到期(好在股指期货是现金结算交割,不需要实际交割股票),或者将头寸转到下一个月。
(2)、期货合约是保证金交易,必须每天结算
股指期货合约采用保证金交易,一般只要付出合约面值约10-15%的资金就可以买卖一张合约,这一方面提高了盈利的空间,但另一方面也带来了风险,因此必须每日结算盈亏。买入股票后在卖出以前,账面盈亏都是不结算的。但股指期货不同,交易后每天要按照结算价对持有在手的合约进行结算,账面盈利可以提走,但账面亏损第二天开盘前必须补足(即追加保证金)。而且由于是保证金交易,亏损额甚至可能超过你的投资本金,这一点和股票交易不同。
(3)、期货合约可以卖空
股指期货合约可以十分方便地卖空,等价格回落后再买回。股票融券交易也可以卖空,但难度相对较大。当然一旦卖空后价格不跌反涨,投资者会面临损失。
(4)、市场的流动性较高。
有研究表明,指数期货市场的流动性明显高于股票现货市场。如在1991年,FTSE-100指数期货交易量就已达850亿英镑。
(5)、股指期货实行现金交割方式
期指市场虽然是建立在股票市场基础之上的衍生市场,但期指交割以现金形式进行,即在交割时只计算盈亏而不转移实物,在期指合约的交割期投资者完全不必购买或者抛出相应的股票来履行合约义务,这就避免了在交割期股票市场出现"挤市"的现象。
(6)、一般说来,股指期货市场是专注于根据宏观经济资料进行的买卖,而现货市场则专注于根据个别公司状况进行的买卖。
股指期货合约是期货交易所统一制定的标准化协议,是股指期货交易的对象。一般而言,股指期货合约中主要包括下列要素:
一、合约标的。即股指期货合约的基础资产,比如沪深300指数期货的合约标的即为沪深300股票价格指数。
二、合约价值。合约价值等于股指期货合约市场价格的指数点与合约乘数的乘积。
三、报价单位及最小变动价位。股指期货合约的报价单位为指数点,最小变动价位为该指数点的最小变化刻度。
四、合约月份。指股指期货合约到期交割的月份。
五、交易时间。指股指期货合约在交易所交易的时间。投资者应注意最后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可能有特别规定。
六、价格限制。是指期货合约在一个交易日中交易价格的波动不得高于或者低于规定的涨跌幅度。
七、合约交易保证金。合约交易保证金占合约总价值的一定比例。
八、交割方式。股指期货采用现金交割方式。
九、最后交易日和最后结算日。股指期货合约在最后结算日进行现金交割结算,最后交易日与最后结算日的具体安排根据交易所的规定执行。

